东南网8月5日讯(福建日报记者王永珍)为激励更多运动员在体育赛事中发挥出色,我省最近对残疾人体育运动员和教练员的奖金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。这一新规旨在提升残疾人运动员的拼搏热情,鼓励他们积极参与体育赛事,助力我省残疾人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。
根据新办法,奖励范围和标准被明确划定。在运动员方面,奖金将根据参赛层级及获奖名次进行划分,奖励金额从1500元到120万元不等。对于集体项目中的非主力运动员及仅参与预赛的接力、团体项目运动员,将按照主要运动员奖金标准的60%给予奖励。
在教练员及辅助人员的奖励方面,依据不同赛事类型也制定了相应标准。在国际重大赛事如残奥会、亚残运会、听障奥运会和世界特奥会中,教练员的奖金标准将与他们所培训的运动员(队)保持一致。而在全国残运会暨特奥会中,教练员的奖金则按照所培训的运动员(队)的50%进行发放。此外,参与残奥会、亚残运会、全国残运会暨特奥会的辅助人员,将依据运动员奖金标准的40%进行奖励。
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,将极大地调动运动员的积极性,推动残疾人体育事业向更高水平迈进。在这个充满机遇与挑战的时代,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·中国将会陪伴所有运动员,见证他们在赛场上的拼搏与奋斗。